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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章程
来源:2exam.com 2012-2-27 20:15:53 【字体:小 大】

一、学校全称: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招生计划及专业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学制

计划数

费用(元/年)

中职毕业生报考的专业类别

文史

理工

对口

总计

中药

文史、理工、对口

3

60

20

20

100

3800

医药卫生类

护理

文史、理工、对口

3

130

30

20

180

3900

医药卫生类

药品经营与管理

文史、对口

3

10

 

40

50

3800

文秘管理类

连锁经营与管理(商业连锁方向)

文史、对口

3

40

 

10

50

3500

财经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

文史、理工、对口

3

60

10

40

110

3800

计算机应用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史、理工、对口

3

40

20

20

80

3800

机电类

备注:参加2012年高考(含对口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均可报考以上专业。

五、报考条件

具有安徽户籍并参加2012年高考(含对口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的应历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应历届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

六、测试办法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分文化课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两个部分,其中文化课考核采用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中职毕业生分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专业技能考核主要测试中职所学专业的操作技能。获得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在地级市以上职业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的考生根据考生意愿可免于技能考核,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测试采用考生随机抽题回答和测评工作人员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通过测试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等基本情况。

(四)计分方法

1.普通高中考生考核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政策加分。

上述考核总成绩基本分满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考核成绩占6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占40%。

2.对口升学的中职考生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政策加分。上述考核总成绩500分,其中专业技能考核占60%,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占40%。

 (五)具有高中阶段学历的农民工、复转军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测试办法。

依据其参加高考报名的类别不同,分别参加不同的面试和测试,即按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参加普通高中毕业生测试办法测试,按对口高考报名的考生参加中职毕业生测试办法测试。

七、自主招生加分政策

符合安徽省2012年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在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中同样享受。

 

八、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1.考生报名时间:3月12日至4月10日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bzvtc.com)。

    2.考生现场确认时间:考生于4月19日至2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相关材料原件(包括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相关证件等)到校审核、缴费、领取准考证和考试须知。

    3.考生测试时间:4月21日考生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4.录取结果公布时间:5月11日后在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九、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学生考核总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3.对报考护理的考生,原则上女生身高1.55 米以上、男生1.65 米以上。

十、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每生需交纳:

(1)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条件每学年600-1000元。

(3)教材费按实际项目价格收取。

十一、监督机制和诉求渠道

    1.2012年自主招生工作,我院积极主动接受省教育厅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学院纪委负责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欢迎社会机构和个人进行监督,加大媒体监督力度。

    2.如发现违纪违规现象,考生及家长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可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我院纪委反映情况。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0558-5061328

十二、对违规考生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考生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执行。其中: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在自主招生考试(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计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十三、其他有关要求

    参加我院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并且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十四、联系方式

电话:0558-5587062    0558-5587000 (传真)

网址:www.bzvtc.com           

邮箱:zjc5587000@163.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药都大道西段   邮编:23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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